在民间借贷活动中,有两个关键问题备受关注,一是诉讼时效期限,二是利息滚动(即利滚利)的合法性。
一、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期
根据中国《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。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。若权利人未在该期限内提起诉讼,可能导致丧失胜诉权。简单来说,从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开始,或者从实际发生逾期还款之日起,债权人有三年的时间去法院提起诉讼,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二、民间借贷中利息滚利息的合法性
在民间借贷中,利息滚动,也就是常说的“利滚利”或复利计算,其合法性是有严格限定的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,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的4倍。对于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部分,法律不予保护。
对于利息滚动,原则上,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前期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计算利息的,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%,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;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,而且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%的部分,法院也不会给予支持。
换言之,民间借贷中,合法的“利滚利”仅限于前期利息未超过法定利率上限(即24%年利率)时,这部分利息可以计入本金计算后期利息。若超过了法定利率上限,则“利滚利”将被视为违法的高利贷行为,法律对此不予保护。
总结来说,民间借贷的债权人需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及时主张权利,并注意利息计算的合法性,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或利率过高而导致权益受损。同时,债务人也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,对于不合法的利息要求,有权拒绝支付。在民间借贷活动中,双方都应遵循公平、诚信、合法的原则,以确保交易的稳定和安全。